根据《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湖大教字〔2024〕35号),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定本细则。
一、组织机构
学院成立202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,全面负责转专业工作,日常工作由学院教学办负责。
组长:张辉 刘敏
成员:余洪山 刘海波 姚伟嘉 孙斌 缪志强 汪渊 袁小芳 刘小燕 周易 杨恺伦 钟杭 王旭东 陈裕婷
签字领导:余洪山
学院转专业监督小组
组长:彭薪羽
成员:方遒 佃仁伟 李哲 伍元虎
二、各专业计划接收人数
专业名称 |
2025级 |
2024级 |
人工智能 |
27 |
0 |
自动化 |
9 |
0 |
三、申请条件
(一)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符合《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湖大教字〔2024〕35号)的基本条件。
(二)接受转入学生的学业背景:要求在高考科目中选考“物理”科目(特殊情况以当年招生计划为准)。
(三)申请转入学生原则上要求所有必修课程的初修成绩全部合格,无挂科记录,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记录。
(四)申请转入学生原则上需要具有高等数学A(1)或数学分析A(1)成绩。
(五)申请转入学生必须具有大学外语(认可外语院认定的A、B、C三级教学模式下学生按相应级别要求修读的相应模块下课程)的成绩。
(六)2025级大学一年级上学期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%(学生所在学院须提供成绩单并确认专业排名)。
(七)在数理基础、专业能力、科技创新等方面具有特长者,不受成绩及排名限制,其原则上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、数学建模或全国性奥赛获奖、全国性机器人或人工智能领域科技竞赛获奖、公开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科技作品、或其他特长证明之一,并经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核认可。
(八)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均需在教务系统中提出转专业申请,并向我院教学办(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学院C1栋309办公室)提交书面《湖南大学智能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,并及时加入2026年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学院转专业工作QQ群,群号1082300934。
四、转专业遴选办法
(一)若某专业符合上述条件的转专业报名人数少于转专业接收指标,则报名学生均具有面试资格。若某专业符合上述条件的转专业报名人数超过转专业接收指标,则按接收指标的1:2和报名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确定面试资格名单。其中学习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:
2025级本科生学习成绩计算:高等数学A(1)(或数学分析A(1))成绩占60%,大学英语(认可外语院认定的A、B、C三级教学模式下学生按相应级别要求修读的相应模块下课程)成绩占20%,专业必修课程成绩综合排名占20%。
(二)面试按专业进行,面试专家组由相关专业5名具有高级职称(或博士学位)的教师组成,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,由专家当场打分,取平均成绩作为面试成绩。面试内容包括:
① 综合素质和能力:思想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质、文化素养、行为举止和表达能力等方面;
② 专业素质和能力:专业学习情况、英语口语及综合应用能力及专业发展潜力,包括英语面试、高等数学知识、对所转入专业及转入专业知识面的了解等;
③ 特长与科研创新能力评价: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、数学建模或全国性奥赛获奖、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其他作品、四级成绩单或其他特长证明材料等(面试时请将以上能够证明个人特长与创新能力的资料原件带齐)。
(三)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,由学习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,其中学习成绩占50%,面试成绩占50%。
(四)根据《湖南大学关于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实施办法》(湖大党字[2018]第 15 号)第四章第十四条“学校对应征入伍学生进行学业激励”及第六章第十七条“退役大学生办理复(入)学”,对于成功办理复(入)学的退役大学生,申请转入我院时综合成绩予以加五分。
(五)学院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择优录取,综合成绩相同时,2025级按高等数学A(1)>大学英语(1)>面试成绩的顺序进行优先录取。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(面试成绩100分制,60分以上为合格)。
(六)学院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,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教务处。
五、2025级专业分流
(一)人工智能、自动化2个专业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申报时间内向学院提交申请,其中人工智能专业可在人工智能、机器人工程2个专业中自主选择一个专业学习;自动化专业可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、自动化、电子信息工程、测控技术与仪器、储能科学与工程5个专业中自主选择一个专业学习。
(二)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核汇总材料后,在学院网站公布我院学生专业分流后名单,公示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,经公示无异议上报学校教务处。
(三)已参与过学院内专业分流的学籍异动学生,不能再次参加学院内专业分流。
(四)当相应专业学生人数少于15人时,该部分学生须重新选择专业学习。
六、其他
(一)申请转专业学生须向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学院上交如下材料:
①《申请转入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学院学生基本信息表》;
②本科生中文成绩单(主修);
③原转出专业学院学生工作办签署的政治思想表现鉴定;
④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(上交复印件并同时上交原件核验);
(二)获准转专业的学生按照转入专业和年级培养方案培养,原专业已修读的课程学分,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,经转入学院核准后予以认定;其余可转换为选修课学分。转专业学生须补修我院已开设必修课程。
(三)学生应理性选择专业,切勿盲目跟风。若因专业跨度大、课程补修、学期学分修读上限等原因影响学习安排、实习、学籍或毕业,相关风险由学生自行承担。
七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陈老师 张老师
联系电话:88821990